一名68岁的物业清洁工中午躺在小区地下车库通道午睡休息时,却不幸被一辆汽车碾压致死。涉事司机张海巨本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,但经过一审审判后被判无罪。随后,张海巨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,共计近66万元。汤阴县检察院最终决定支付张海巨21万余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。然而,张海巨的家属并不满意这一结果,将会申请复议。他们表示,不仅需要赔偿数额,更需要检察院的诚恳致歉和恢复亡弟弟的名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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